分享到:

新疆丰汇财富金融

联系资料

新疆丰汇财富金融
所在地区:
新疆 乌鲁木齐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0991*******
传真号码:
暂无
联 系 人:
暂无
移动电话:
暂无
电子邮箱:
暂无

最新信息

查看更多>

新疆P2P理财新规让你投资更安全

发布于 2015年12月31日

[摘要]新疆P2P理财新规让你投资更安全,新的规章,给投资者带来更多保障降低风险,我们给客户带来产品是为了创造更多的利益,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我们必须为客户做出化解的正确判断和及时的处理方式.
   新规让你投资更安全,新的规章,给投资者带来更多保障降低风险,我们给客户带来产品是为了创造更多的利益,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我们必须为客户做出化解的正确判断和及时的处理方式。
    看点一:对网贷实行备案制
    《意见稿》确定了网贷行业监管总体原则是以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意见稿》规定,所有网贷机构均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向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备案不设置条件,不构成对网贷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同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备案后的网贷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并作充分信息披露。
同时,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则对备案后的机构进行分类评估管理,将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促进网贷机构规范整改,约束其经营行为,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此外,《意见稿》规定网贷机构应当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管。
    看点二:P2P禁止从事非法集资
    《意见稿》重申了P2P作为信息中介的法律地位。监管相关人士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经营网贷业务的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其本质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
    相关人士指出,目前,许多网贷机构背离了信息中介的定性,承诺担保增信、错配资金池等,已由信息中介异化为信用中介。
    看点三:不得吸收存款设资金池
    《意见稿》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对打着网贷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实施市场退出,按照相关法律和工作机制予以打击和取缔,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人等合法权益。
    推出的产品,让更多用户使用便捷,带给你们自己意想不到的个人理财收益效果,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