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ISO14001:2015认证环境方针武汉宏儒讲解
标准要点
理解要点
● 明确提出指定和实施环境方针的职责是最高管理者。
● 制定的方针应适用于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规模和环境影响,包括覆盖组织确认的范围、评价和考虑环境影响,特别是重要环境影响。
● 内容必须包括“两个承诺和一个框架”,即组织应承诺遵守与本组织环境因素相关的适用的法律及其他要求,承诺持续改进和预防污染;并为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制定和评审提供框架。
● 环境方针应形成文件,在组织内宣传贯彻,并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
● 在组织内外将方针传达给所有为组织工作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
● 环境方针可为公众所获取(具有公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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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变化
● 更明确根据组织“确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制定环境方针。
● 强调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针对适用于“组织相关的环境因素”。
● 明确“活动、产品或服务”而不是“活动、产品和服务”。
● 更明确组织将方针的有关方面应该传达的全部对象包括为组织工作的人员和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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