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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红木家具厂“以信为本 诚信立业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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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刺猬紫檀家具简述明清家具文物的款识

发布于 2015年09月24日

[摘要]中山刺猬紫檀家具简述明清家具文物的款识。文物上的款识常常被用作断定年代或者是鉴别真伪。
简述明清家具文物的款识。
文物上的款识常常被用作断定年代或者是鉴别真伪。带款识的瓷器、书法字画比较多,对于明清家具来说,则比较少见。明清家具上的款识,大致可分为三类:纪年款、购置款和题识。

纪年款:大多出自工匠之手,用来记录家具制作的年代。在明清家具中,木制家具有纪年款的极少,一般都出现在漆木家具上面,王世襄先生的书中有提过,故宫博物院藏品中,便有漆木家具上写着“大明宣德年制”、“大明嘉靖年制”等刻款或者是写款。

购置款:用来记录该器物的购置地点与购置经过,或是定制的造价、地点等。多出自于定制者或者是购置者之手。王世襄先生书中有此一例:一对双顶柜紫檀六件大柜,在一扇门内刻款识两行,“大清乾隆岁在己巳秋月制于广东顺德县署,计工料共费银三百余两,鹤庵冯氏识”。这些款识对于后来的人们研究当时的家具都有很大的帮助。
题识:是收藏家和鉴赏家题在家具上的墨迹,用来记录此家具的来历,意在忻幸或是怀缅。
有款识的家具也和其它文物一样,也有人作伪,而且较易作伪。家具款识的镌刻与墨迹不同,不能从墨迹的沉浮古新来判断,也不易通过其附着的介质来判断。所以分析有款识的家具的年代或者价值,也要结合历史文献,查考其真伪,并结合家具的时代造型、装饰、工艺、木材等进行全面分析,才能获得正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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