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李飞律师团队网

联系资料

李飞律师团队网
所在地区:
云南省 昆明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暂无
传真号码:
暂无
联 系 人:
李飞
移动电话:
1866*******
电子邮箱:
暂无

昆明债权债务律师李飞讲述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发布于 2015年06月29日

[摘要]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务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昆明债权债务律师、昆明债权律师昆明李飞律师讲述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务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昆明债权债务律师、昆明债权律师昆明李飞律师讲述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权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重组债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作为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作为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

       昆明债权债务律师、昆明债权律师昆明李飞律师经过近年来快速、稳健的发展和改革,已成为云南省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注重团队化办案,坚持向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