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距破冰仅“一步之遥”多数人获全额保障专家指出,出台存款保险并不表示银行破产的概率会提升,二者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目前看来,银行的基本面都是好的2014年,对于银行业乃至金融行业而言都是不平凡的一年,尤其是临近年末,国务院发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酝酿21年之久的存款保险制度距离破冰仅“一步之遥”。
国家担保逐渐退出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1993年,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就在《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被首次提出。
然而,由于《企业破产法》中对金融机构的破产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公司法》及一
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虽然作了些规定,但并没有形成了一个比较系统化的银行破产法律制度,而且这些规定大都缺乏操作性。在实际情况中,银行存款是由国家信
用做隐性担保,无论遭遇多大的风险,存款的本金基本上都是没有风险的。
存款目前不必搬家
此次征求意见稿指出,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也就是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
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对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人民银行根据2013年年底的存款情况进行了
测算,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存款能够得到全额保障,不会受到损失。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即使个别小存款银行发生了被接管、被撤销或者破产的情况,一般也是先动用存款保险基金,支持其他合格
的金融机构对出现问题的存款银行进行“接盘”,收购或者承担其业务、资产、负债。这样存款人的存款将转移到其他银行,继续得到全面保障。确实无法由其他银
行收购、承接的,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