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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好的申请办理商标注册公司分析其申请补正程序和注意事项

发布于 2014年06月24日

[摘要]商标注册申请补正程序,注意事项: 1、商标注册规费的缴纳 2、商标注册申请补正程序
      1、商标注册规费的缴纳
  受理商标注册费的缴纳数额及缴纳方式请见相关说明。  
  2、商标注册申请补正程序(非必经程序)
  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3、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注意事项
  (一)《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该申请已被核准。
  (二)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三)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提出异议的,如果申请人(即被异议人)对商标局的不予注册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四)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
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处。
  (五)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商标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原注册人想继续拥有该商标专用权,则须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以上内容于2014年5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