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内容
您的是我们精心为您量身打造而成的,若有材料或制造上的不妥之处,请依保修卡所标示的期间及条件,免费修理。
不适用保修事项
1、可认定为无功能上影响的感觉现象;
2、使用损耗或因经过一段时间变化而发生不适(涂装面、电镀面、树脂等自然褪色恶化等);
因下列事项而发生不适,不适于保修
1、未实施公司指定的定期检查整理;
2、不妥或错误的保养整理;
3、使用不同于操作说明书等所示操作方法及负荷使用(超员、承载量等);
4、未经公司允许,私自改造;
5、煤烟、药品、鸟粪、酸性雨、飞石、金属粉等的外在因素;
6、台风、水灾、火灾、地震等的天灾事故。
不负担以下所示之费用
1、消耗品及油脂类等的更换,补充之费用(轮胎、保险丝、各种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润滑油、其他属于此类之物);
2、检查、调整、给油、清洁作业等所需费用;
3、贝珍本公司所指定的定期检查整理费用;
4、未经本公司允许、私自改造;
5、本公司特约维修中心或售后服务网点以外,所产生的修理费用。
顾客应遵守以下事项
以下所示是为了能接受保证修理,顾客请必须遵守之义务:
1、须依照操作手册所示操作方法及式样,正确操作;
2、执行日常检查;
3、执行本公司所指定的检查整理。
保修受理
须保修时,请将电动轮椅及保修卡拿到本公司售后服务中心,申请保修,无保修卡无法受理保修。
保修与生效
1、本保修卡自购买之日起盖章备案生效;
2、本产品于正常操作情况下保修一年;
3、易耗品(如:电池、座背垫、轮胎、护板、扶手垫等)不在保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