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各市建委(缔造局)、建管局(处、办)安排专家严厉查看,并由专家在请求表上签字,对所审资料担任。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一概不得申报。
(二)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不受理其山东二级建造师暂时执业证书申已获得山东二级建造师资历证书及暂时注册证书的;重复注册的;申报中弄虚作假的;有商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于印发的告诉》(鲁建发[2007]7号)规则不予注册景象之一的。
(三)申报人应当依据本身工程成绩状况,挑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共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中的一个专业进行请求,工程成绩中本专业工程数量应占50%以上。依据缔造部告诉需求,港口、铁路、民航、通讯四个专业不颁布二级缔造师暂时执业证书,以上四专业项目经理持证人员不得申报山东省二级缔造师暂时执业证书。
(四)颁布的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暂时执业证书在省内按三级公司承包工程规模运用,能够作为招标招标、三级公司资质评定、个人资历办理的依据。
(五)省缔造厅一致颁布山东二级建造师暂时执业证书,证书有效期至2013年2月28日。
(六)颁布山东二级建造师暂时执业证书作业准则上进行一次。
(七)各市级缔造行政主管部门应于安排专家初审前15天将初审作业计划报省缔造厅执业资历注册中间,计划内容包含:时刻、地址、专家姓名、初审准则、需求等。初审时刻,省缔造厅执业资历注册中间会同省建管局职业开展处及培训中间对各市初审状况进行监督查看。各市初审完毕后一周内将初审状况及申报资料报省缔造厅执业资历注册中间。省缔造厅执业资历注册中间会同省建管局职业开展处、省建管局培训中间安排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查。
(八)各市应于4月10日前上报申报资料,过期不再受理。
(九)每位申报人员需交纳暂时执业四年持续教育费800元,执业印章费88元,合计888元。合格名单断定后,由各市一致收取上述费用交山东省缔造厅执业资历注册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