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驾考培训驾驶员需拥有文明的驾驶习惯
长沙驾考培训驾驶员需拥有文明的驾驶习惯
每一个驾驶人都要牢记规定的行为要求,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行为,认识驾驶环境对安全行车的影响,自觉抵制违法行为。不仅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更要注意强化安全意识,养成文明驾驶、礼让行车的驾驶习惯。
一个合格的驾驶人,不仅表现在技术的娴熟上,更重要的是具有良好的驾驶行为习惯和道德修养。文明驾驶,礼让行车,做到不开英雄车、冒险车。赌气车和带病车。
一、驾驶人对所驾驶的车辆有安全责任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驾驶人要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拼装机动车上来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驾驶员要规范的停车
驾驶机动车停车,要再规定地点停放。需要在路边停车时,选择在停车泊位内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在没有施化停车泊位的道路上,路边停车要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没用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很到、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驾驶机动车在距离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门前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驾驶机动车距离交叉路口、铁道路口、急弯道、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机动车停稳前不能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驾驶员如果再高速公路上安全驾驶
驾驶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三角地带开启左转向灯,注意观察车道内的车辆,正确选择汇入行车道的时机,确保安全。
驾驶机动车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个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个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驾驶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要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按照标志限定的速度,降低车速后驶入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