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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双特劳保用品有限公司开发区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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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双特劳保用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发布于 2014年03月31日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劳保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从而提高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水平,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和身体健康。

天津市滨海新区双特劳保用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劳保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从而提高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水平,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和身体健康。

一、原则

   1、按节约有效的原则发放。

   2、不同劳动条件下配发的劳保用品和更换周期不同。

   3、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严重污染无法继续使用时,经审批可以“以旧换新”。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三、职责权限

1、综合部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职工岗位制订、审核发放标准和范围,监督劳保用品的使用和到期更换情况,建立员工劳保用品使用台帐。负责对新员工及岗位变更人员、因破损需提前更换劳保用品申请的审批,并做好审批记录。

2、生产部和总务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3、物管中心负责劳保用品的保管,按综合部审核的领料单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4、各部门负责按期更换劳保用品,负责提出新员工、岗位变更人员及未到期损坏更换的领用申请和初审。

四、劳保用品的配备和发放

1、劳保用品按岗位配备不同的劳保用品,见附表《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

    2、发放办法

    (1)新员工入职安排工作岗位后,由部门按照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填写领料单,由综合部审核后,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后的领料单交仓库保管员,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劳动用品自综合部审核领用后计算使用期限。

    (2) 因提前更换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领用标准外劳保用品的,由部门负责书面提出申请,说明用途,经综合部审核批准后,可以发放。

(3)换发领用劳保用品,须缴旧换新。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的领料单及旧的劳保用品一起交仓库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4)材料式样的选择。劳保用品的选购必须到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店购买,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以保证安全可靠。

    (5)工作服需按现有色系(灰白)、材质和样式配备(夏装轻薄透气,秋装厚暖),并绣制企业标志,由总务部按批量比质比价采购。

    (6)安全帽采购要达到安全帽国家要求技术标准,选择小沿边安全帽,重量最好不超过 400G;强度:经高温、低温、淋水处理后冲击力≤4900N;耐温性能:在-50摄氏度到100摄氏度情况下不变形;材质要求为ABS高强度工程塑料制成的。硬度高、强度塑料含量高、硬而不脆。具有良好的抗冲击、阻燃性能;衬里应透气排汗,保证头部气流畅通。颜色为红色。

(7)其他劳保用品由生产部按不同岗位通用配备技术标准要求,在保证安全使用的条件下,比质比价,统一采购。

    五、使用管理规定

    1、员工必须爱护使用劳保用品,劳保用品的使用应工作范围、时间内,不得作其他用途。

    2、不同区域生产、工作人员需按规定穿戴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工作服及相应的防护用品。

    3、员工在大型衡器事业部生产现场应穿戴的工作服装(包括安全帽)。

    4、个人劳保用品由员工自得妥善保管、劳保用品在使用期内如有遗失,由个人按未到期时间折价后予以赔偿后更换。

    5、试用期内员工离职,不满7个工作日需上交归还全部劳保用品(不包括日消耗劳保用品),且工作服,劳保鞋清洗干净;超过7个工作日,工作服、劳保鞋按旧服收回,公司按其原价在工资中扣除。

    6、员工在工作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保用品,违者予以扣发奖金50~100元。

    7、人员劳保用品由所在部门负责申请,实习结束后应清洗干净全部上缴,如丢失或损坏按原值折价赔偿。

8、反劳保用品使用规定造成工伤安全事故的,扣发所在部门安全奖。

    9、库管理员对回收的旧劳保用品,能继续使用的,应妥善保管好,发放使用;不能继续使用的,如劳保鞋应定期进行销毁处理,工作服可剪成条状擦试设备。

    10、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按照安全规定检查员工的劳保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规定,严格督促公司员工严格执行劳保用品穿戴规定,对不符合穿戴的员工进行扣罚,每季度末形成员工劳保用品使用情况形成报告,交综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