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等教育在自学考试中的发展前景会是什么样的
1981年1月,国务院批转《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这标志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制度”)正式诞生。自学考试制度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制度创新,具有鲜明中国特色,适合我国国情,一经产生,便显出强大的生命力。自学考试制度已经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高等教育,成为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然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历程并非一帆风顺,人们对自学考试制度还存在许多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而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本身还不成熟、不完善,其今后的发展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自学考试内涵剖析: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指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与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对此,本文认为,“自学考试”(又称为自考)不是专指自学考试系统中的国家考试工作,而是指包括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在内的自学考试的全部活动。如果把自学考试看作是一个实体,围绕着自学考试活动,包括一定的实施机构、人员和制度,这样,自学考试教育就和其它的教育组织一样,是一个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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