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设有哪些范围
从武汉近年来的建筑工程职称申报情况来看,一般在以下条件范围内的人员可以进行中级职称申报。
1、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对照湖北省建设专业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申报,资格申报可不受户籍、档案和身份的限制。
2、凡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亦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3、允许专业技术人员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4、从省内外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来我市工作的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地区或原单位按国家规定取得的建设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应予认可,符合我省高一级建设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若本人自愿,也可向建设专业评审委员会申报确认,经确认通过者,换发我市技术资格证书。
5、申报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职称外语不作要求。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长期有效。继续教育及年度考核等情况均应符合省职称办的规定和要求。
6、对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建设工程专业工作后,非个人原因至今尚未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且已符合相应中级资格条件的,可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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