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50430认证标准中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有哪些要求?
ISO50430:2007全称《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是建设部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施工企业从工程投标、施工合同的签订、施工现场勘测、施工图纸设计、编制施工相关作业指导书、人机料进场、施工过程管理及施工过程检验、内部竣工验收、竣工交付验收、档案移交人员离场、保修服务等一系列流程而起草标准,其目的就是通过推动施工企业全面实施ISO50430:2007。
6.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6.4.1、施工质量控制内容:
1 正确使用施工图纸、设计文件、验收标准及适用的施工工艺标准、作业指导书。适用时,对施工过程实施样板引路;
2 调配符合规定的操作人员;
3 按规定配备、使用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机具、检测设备;
4 按规定施工并及时检查、监测;
5 根据现场管理有关规定对施工作业环境进行控制;
6 根据有关要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并进行相应的策划和控制;
7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8 采取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9 对不稳定和能力不足的施工过程、突发事件实施监控;
10 对分包方的施工过程实施监控
6.4.2 应根据需要,事先对施工过程(焊接、大体积混凝土、地下室防水等)进行确认,包括:
1 对工艺标准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操作人员上岗资格进行鉴定;
2 对施工机具进行认可;
3 定期或在人员、材料、工艺参数、设备发生变化时,重新进行确认
6.4.3 应建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记录。施工记录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记录应包括:
1 施工日记和专项施工记录;
2 交底记录;
3 上岗培训记录和岗位资格证明;
4 施工机具和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的管理记录;
5 图纸的接收和发放、设计变更的有关记录;
6 监督检查和整改、复查记录;
7 质量管理相关文件;
8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结果中规定的其他记录
6.4.4应按公司规定要求进行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间的防护。防护内容包括成品保护、标识保护等。服务应包括:1 保修,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保证达到甲方的要求; 2 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由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酌情报价,积极进行,保证达到甲方满意;3 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按合同要求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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