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强调加强对自考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势在必行
近日,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一份报告显示,该校已经认识到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来源较广,既有需要提高专业知识的在职在岗人员,也有城市失业,来城务工的农村青年和一些在校学生。他们参加自学考试的目的都是想通过考试获取专业知识,获得文凭,从而增加就业机会。
根据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这一规定明确了高教自考生应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享受同样的工资待遇。现在自学考试毕业生就业困难的原因存在机构、政策、认识和观念上的诸多问题。各级考办和助学单位的工作中心都是围绕一年四次的课程考试。从招生报名、考籍管理、组织考试、命题阅卷、实习答辩的各个环节都设有相应的机构负责管理。而针对就业的专门机构却没有,更没有专人对自考生做有关择业观,人生观和职业观的教育。有人更认为自考生是通过自主学习来获得文凭,因而择业、就业也应是自主解决。诚然,一部分自考生是在岗人员,不存在就业的问题,然而对非在职学生就要做相应的指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因此认为加强对自考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