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的分配原则
(一)按劳分配
按劳分配就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数量和质量来决定其工资报酬,在科学合理设定劳动定额的基础上,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按劳分配是工资分配的首要原则,也是主要原则。按劳分配原则来源于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作了进一步发展,进而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分配个人消费品的重要原则。就企业工资管理而言,按劳分配是首先需要遵循的原则。按劳分配的核心是“劳”,这个劳,通常来讲,就是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劳动。但事头上,劳动是一个具有多重属性的概念。劳动有一般劳动和具体劳动之分,有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之分,有有效劳动和无效劳动之分,劳动以劳动成果来体现,按劳动成果来分配也是按劳分配应有之义。所以,按劳分配,既要考虑到劳动者付出的劳动时间,又要考虑到劳动者体力、智力的投人,以及劳动成果。按劳分配丕宜简单处置,而是需要从劳动的多重属性和多种变量来判定和计算。
(二)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就是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同工同酬,从宏观上讲,是指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意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城乡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应给子同等的劳动报酬。同工不同酬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必须下功夫来解决这个问题。本书更为关心的是微观层面的同工同酬,也即用人单位的同工同酬问题。一般来讲,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应当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同一用人单位对于相同或者相近岗位上的劳动者应当执行相同的工资分配制度。需要指出的是,同工同酬,是理想化的,也是不存在的。同工同酬并不意味着工资数额的等同,同工同酬可以因为劳动能力、劳动成效、劳动出勤等因素有所区别,但不能因劳动者的区域、民族、性别、身份等有所区别。这是按劳分配原则的具体细化,也是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在实际生活中,劳务派遣用工的同工同酬问题,应当引起企业用工管理者的关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三)收益共享
用人单位取得的收益要与劳动者共同享受,效益与公平必须兼顾。共享是一种价值观念和价值追求,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精髓,也是通行各国一个的普世价值观念。用人单位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全休成员共同参与,其劳动成果理应由全体成员共同收益,共同享受,这也是公平正义的体现。要保障所有动者“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和进步的机会”。本书所言的共享,主要是劳动者通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劳动,有分享用人单位劳动成果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和机会,包括工资增长在内的各项收益。但需要指出的是,共享不是平均主义,也不是劫富济贫,更不是大锅饭。工资分配作为初次分配,需要体现各个劳动者不同劳动投人的差异,合理的差异或者区别是允许存在的,也是现实所需。允许不同贡献的劳动者得到不同的报酬,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也要避免显失公平、分配不公、收入高低悬殊的现象发生。工资分配必须控制在一定的合理区间之内。这个区间如何把握,需要参照用人单似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和所在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等多项因素综合考量。
(四)适度增长
工资属于刚性范畴,增长是它的基本属性。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增长机制是用人单位在工资管理方面的制度安排和必要选择。工资增长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用人单位自身发展的现实要求。经济在发展,物价在变化,职工的生活需求也在提高,客观上要求作为支撑劳动者生产和再生产等功能的工资报酬应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同步增长。就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需要分享发展和改革的成功,才能与用人单位同命运、共呼吸,才能与用人单位融为一体共同成长。很难想象,一个用人单位如果只顾单位自身的发展,而忽视劳动者的发展,这样的用人单位可以持续发展下去。换到劳动者的角度,如果自身工资增长跟不上物价上涨速度,导致其实际生活水平下降,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生产积极性自然也就难以维持。所以,工资必须伴随着生产的发展而提高,工资增长要与社会劳动生产率、用人单位经济效益的增长同步增长。工资增长是必需的,但增长不是无条件的,必须有一个和你的增长区间。工资适度增长就是细水长流,。细水长流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素,只有细水长流,用人单位才能稳步发展。工资管理就想一个水闸,放多了或者放猛了,都不能发挥其积极的效用。工资增长必须关注其增长的效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职工的工资得到较大幅度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工资基本功能的作用。但是,用人单位职工工资增长机制没有得到有效建立健全,其应有的功效也是大打折扣。问题是工资虽然增长了,但是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提升劳动者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作用还存在严重缺失,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这一问题,需要用人单位引起关注。工资需要增长,工资需要适度增长,工资还需要有效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