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般情况下,首轮辩论阶段,双方都会事先写好公诉意见书、辩护词。但西安辩护律师王磊认为,这其实是一场公诉人、律师的法庭演说,所以应该有演说的感觉,如果能用演讲的方式表达出来,那效果会是可以的。
1、首轮辩论阶段。一般情况下,首轮辩论阶段,双方都会事先写好公诉意见书、辩护词。但王磊认为,这其实是一场公诉人、律师的法庭演说,所以应该有演说的感觉,如果能用演讲的方式表达出来,那效果会是可以的。
2、在听取对方发表辩论意见阶段,同时要用肢体语言表明自己是在认真倾听。因为此时要对对方的观点进行驳斥,这就好比是辩论赛,当对手已经做好了立论的情况下,我们就要做好驳论准备,想方设法驳斥对方观点。而驳斥的前提,是听清楚了对方观点。
3、法庭答辩阶段,是对各方心理素质、语言素质、应变能力的集中检验,也是法庭形象的又一次集中展示。因而律师一定要在这方面下苦功夫。律师答辩阶段,要做到态度不愠不火,答辩有理有节,并可适时运用一些手势,让人觉得挥洒自如,既威严又不失温和,真正表现出理性、平和。
答辩的语言要有力度和气势。这“气势”二字怎么来?不是靠吼,靠的是声音洪亮,使全场能够听见;靠的是语言流利顺畅,不结巴,不频繁使用语气词;靠的是语言要抑扬顿挫,该停顿的时候停顿,不轻易把话语滑过去,该放慢节奏的时候放慢节奏,加重语气,表示强调,该铿锵有力的时候语调要激昂起来,这叫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