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西安王磊律师西安刑事律师,西安刑事诉讼律师,西安刑事犯罪律师

联系资料

西安王磊律师
所在地区:
陕西省 西安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1862*******
传真号码:
暂无
联 系 人:
王律师
移动电话:
1862*******
电子邮箱:
***897243@qq.com***

大连少年残杀女童案,谁该承担刑事责任

发布于 2020年08月28日

[摘要]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网络社交工具的广泛使用,加快了信息流通的速度,大多数人都知道,去年在大连市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刑事案件,少年残杀女童案。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网络社交工具的广泛使用,加快了信息流通的速度,大多数人都知道,去年在大连市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刑事案件,少年残杀女童案。大致的情况是,杀人者不满14周岁,而被害人则不满11周岁,杀人原因不明确。

      说在这起案件中,涉及到了未成年犯罪,我们从网友的评论中得出一个结论,法律的无奈,法律的软弱。这个未满14岁的凶手应该偿命,但是现实却与人们意愿相悖,这个凶手由于未满14周岁,而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大连市公安局的通报显示【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西安刑事律师

      我们都知道,这个凶手的行为虽然残暴,灭绝人性。但是,我们不要忽略,他确实未满14周岁这一个铁的事实。立法者在立法的时候,对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定位,是没有错误的。只是,立法者没有想到的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会这么失败。
      我认为,修改法律是最,好的选项。但是,降低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不妥,应该将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造成严重后果需要承担刑事责入刑。说的简单粗暴些,就是你的孩子你不管,他犯罪就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