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西安王磊律师西安刑事律师,西安刑事诉讼律师,西安刑事犯罪律师

联系资料

西安王磊律师
所在地区:
陕西省 西安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1862*******
传真号码:
暂无
联 系 人:
王律师
移动电话:
1862*******
电子邮箱:
***897243@qq.com***

刑事辩护律师庭审准备阶段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技巧分享

发布于 2020年07月21日

[摘要]刑事辩护律师在庭审前与被告人的会见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见。通过此次会见要最后确定辩护方案,并向其讲解法庭审判常识,指导其参加庭审。

在庭审前与被告人的会见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见。通过此次会见要最后确定辩护方案,并向其讲解法庭审判常识,指导其参加庭审。

首先,刑事律师要做好会见前的功课。此时,律师已经可以看到较为完整的案卷材料,对涉嫌罪名和证据有了较为深入的认识,因而律师务必在会见之前制定详细的会见提纲,在会见前把需要敲定的问题无一遗漏地确定下来。律师要清楚地认识到此阶段的会见是非常重要的,要牢记此刻会见的目的:一是要全方面了解被告人的心理状态,对于心理准备不充分的被告人,要及时对其做好心理建设;二是要全方面掌握被告人在法庭上可能回答的内容,防止被其在法庭上突然提出让律师措手不及的事实和想法;三是确认被告人对律师辩护方案的quan面认同。

其次,与被告人务必就辩护方案达成一致。辩护律师要充分了解被告人对指控事实及罪名的意见,如果被告人坚持认为自己无罪,律师不能为其作罪轻辩护;如果被告人认为自己构成彼罪而非此罪,或被告人认为自己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事由,应当充分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如果律师的意见与被告人的意见不一致,应当将自己的认识和认识原因与被告人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努力使双方的意见趋向一致。

刑辩律师

再次,律师要就案件实体问题与被告人交流。此阶段,检察院已向法院提起公诉,有明确的指控罪名和指控事实,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应是律师和被告人交流中的重点。同时对以前阶段会见中不宜与被告人沟通的事实、证据情况或遗漏的情况与被告人进行交流,工作的重点内容是核实证据。此时辩护人通过前期的工作应当已经掌握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律师要通过会见交流将自己对证据方面的困惑向被告人核实,听取被告人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意见。律师对于那些不合逻辑的环节一定要反复核实,最终做到心中有数,为自己法庭上的辩护做好最后的准备。

      最后,刑事辩护律师要详细告知被告人审判程序及回答问题时应注意的事项。大多数被告人是第一次经历法庭审理,对于开庭的程序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往往一无所知,律师在开庭前最后一次会见被告人的时候,有必要耐心细致地做出指导。首先要告诉被告人整个庭审程序,庭审的具体环节,发言的顺序,被告人在庭审时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其次是出庭时的神态、语调,力图让被告人在形象上给法官以良好的印象。有的被告人会提出着装请求,希望能穿着体面的出现在被告席上,以免听讼的家人担心。律师可就此要求和法院进行沟通协调,有些地区的法院出于人性化的考量,会同意这样的请求,而有些地区基于地方相关规定,不能允许。律师应当告知被告人以平和的方式说话,不要随意攻击公诉人,不要随意发泄对公检法机关或政府的不满,注意控制情绪;并要求被告人发言尽量围绕案件的要点展开,其实每个案件核心的辩护点是可以预先归纳总结出来的,律师在会见时一定要把这些核心点让被告人充分理解,庭审时被告人的发言就可以围绕这些辩护点展开,避免被告人要么离题万里,要么不知如何应答。律师还需要提醒被告人公诉人、法官可能提出哪些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要实事求是。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都是在审判前的会见中需要交代清楚的,的工作越细致,被告人心里就越有底,如果不事先一一说清楚,法庭上很有可能出现意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