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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部位分类

发布于 2020年07月14日

[摘要]个人防护用品在预防职业病危害的综合措施中,属于第一季预防部分。当劳动条件尚不能从防护设备上改善时,还是主要防护手段。
(1)安全帽类。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主要有塑料、橡胶、玻璃、胶纸、防寒和竹藤安全帽。
(2)按用途分为防尘、防毒、供养三类,按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隔绝式两类。呼吸护具类。是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防护。
(3)眼防护具。用以保护作业人员的眼镜、面部,防止外来伤害,分为焊接用眼护具、炉窑用眼护具、防冲击眼护具、激光防护镜以及X射线、防化学、防尘等眼护具。
(4)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A)以上或短时在115dB(A)以上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听力护具具有耳塞、耳罩和帽盔三类。
(5)防护鞋。用于保护足部免受伤害。目前主要产品有防砸、绝缘、防静电、耐酸碱、耐油、防滑鞋等。
(6)防护手套。用于手部保护,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防X射线手套、石棉手套等。
(7)防护服。用于保护职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防护服分为特殊防护服和一般作业服两类。
(8)防坠落具。用于防止坠落事故发生。主要有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网。

(9)护肤用品。用于外漏皮肤的保护。分为护肤膏和洗涤剂。


在预防职业病危害的综合措施中,属于第一级预防部分。当劳动条件尚不能从防护设备上改善时,还是主要防护手段。
但是不少企业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在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方面存在几个误区;
误区1:个人防护用品可戴可不戴
专家指出,个人防护用品能消除或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同事劳动者有义务佩戴防护用品。
误区2:车间没有异味,可以不用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专家指出,许多有害气体是无色、无嗅、无味,不具有任何警示性,感觉不到。即使有味。感觉器官对外界的感知存在这局限性和个体差异。因此,过分相信感觉,可能会导致职业中毒。
误区3:纱布口罩可用来防尘
普通纱布口罩不能作为防尘口罩。我们现在用的纱布口罩虽便宜,夏天吸汗,冬天保暖,但这样的口罩(即使16层厚)不能防护容易导致尘肺的呼吸性粉尘的危害,防尘需要专门的防尘口罩。
误区4:医用口罩用来防毒
医用口罩可以房子疾病通过飞沫传播,但是不能过滤有毒气体,针对不同的毒物,需使用不同过滤效果的防毒口罩。一般的可挥发性有机气体可以用活性炭防毒口罩。
误区5:防尘口罩水洗在利用
防尘口罩的滤料是不能水洗的。防尘口罩所使用的高效滤料通常为无纺布材料,有些还依靠纤维上带有的静电电荷过滤呼吸性粉尘。水洗后滤料的微观结构会受损,出现肉眼看不见的裂缝、孔洞、静电电荷也会大量损失,过滤性能严重下降。
防护用品属于一种被动的,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首先采取先进生产工艺,做好工程防护设施,从而主动预防职业病;在防护设施不能够完全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下,才考虑为劳动者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值得注意的是,个人防护用品不是万能的,任何个人防护用品都有其适用性,存在局限性,需考虑使用的环境和防护用品的适用范围。
工作场所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如没有有效的防护设施或劳动者没有使用个体防护,很容易引起职业中毒等恶性事故。如电子元素清洗、印刷行业因使用含有正己烷的白电油而引起周围神经损害。制鞋和箱包生产行业以及喷涂和胶粘生产工序等都会使用一些含苯及苯系物的有机溶剂,可引起血液系统的损害,常见的有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部分体质敏感的劳动者在五金件去油作业中可因接触三氯乙烯而导致全身性皮肤损害。爆破、建筑、喷砂和宝石加工等作业因接触含游离二氧化硅较高的粉尘而导致矽肺病。其他行业也可接触到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环卫工人作业环境存在高温、汽车废气中的有害气体和噪声;职业司机和加油站工人可接触到汽油中的有机溶剂;在写字楼工作的白领和行政人员工作场所中存在电磁辐射、臭氧等有害因素;银行、证券业工作人员存在工作的压力和职业性紧张;超净车间作业人员易出现紧张、抑郁、焦虑、偏执等情绪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