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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礼佐律师贵阳合同纠纷律师,贵州企业法律顾问,建筑工程律师,工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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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律师函实际应用都有那些?

发布于 2020年07月10日

[摘要]出具律师函是律师业务之一,属于非诉讼法律服务范畴。[1]律师函应用范围广泛、形式灵活多样,多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过程中的非诉实务,是律师在接受客户委托后常用的律师实务类法律文书。

贵州律师函实际应用都有那些?

贵州律师事务所

我们和小编一起来看看:

出具律师函是律师业务之一,属于非诉讼法律服务范畴。[1]律师函应用范围广泛、形式灵活多样,多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过程中的非诉实务,是律师在接受客户委托后常用的律师实务类法律文书。律师函虽不具有强制性,但是基于执业律师特殊的社会身份和职业形象,其本身又具有威慑性,对于诚信素养高、法律意识强的致函对象往往能够起到比较好的发函效果。律师撰文中形象化地称呼律师函为律师业务中的独门利剑[2]笔者认为这一比喻形象而恰当,提炼出了律师函的特性和功能,之所以称为独门,无外乎律师函系由执业律师出具,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能出具。[3]之所以称为利剑,盖因律师函可低成本并高效地处理当事人之间的法律纠纷,有时仅通过律师函即可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在此情况下,与复杂、高成本的并存在不确定性诉讼风险的诉讼手段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且能有效避免不教而诛

从律师函的种类和用途上来讲,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权威律师业务操作指引作出统一规范。有地方律协曾以禁用范围的视角对律师函的应用作出反向规定,比如律师函不得用于律师兼职工作、不得用于诉讼业务中所承办法律业务的主办机关以及自身所属的律师行业管理机构等等。在上述工作中,应以代理词、辩护词、法律意见书、情况反映的信件等方式——陈述事实、表达意见,而不能使用律师函的形式。[4]由此可见,律师函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只要是依法接受客户委托后,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可以律师名义出具信函,以期协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法律纠纷或意欲达到一定法律目的的催告、通知、督促、告知、询问、答复、提示、建议、声明等适宜的场合均可使用。

从律师函的发函目的来看,有的律师函能够产生相应法律效果,比如中断诉讼时效或者作为证据使用,有些则不产生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效果,仅具有向致函对象善意提醒、权衡利弊、友好协商的性质,以此向债务人提示债权人具有先礼后兵的意图,比如一般债务催收、督促履行合同等。实践中大量的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处理过程中,采用由金融机构委托律所进行催收的方式进行,在此种情况下,律师函还可作为追究刑事犯罪的书证予以使用。律师函的形式灵活多样,对于催收物业费以及水费、电费、燃气费等需要向大量特定用户发送的律师函,一般采用经合理设计后的标准化格式的律师函即可,当然,更多的律师函业务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具体设计。此外,基于互联网的发展和应用软件的研发,同时伴随着金融机构大量发行信用卡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兴起,社会生活中出现了大量债务违约的现象,鉴于通过发送律师函进行逾期债务催收成为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普遍方式,在专利领域还出现了律师函智能发送方法及系统的相应发明。[6]该项发明通过对债权人发函请求进行权限审核、对照律师函要素表辅助债权人完成订单创建、由律所完成订单审核并对审核合格的订单完成制函、发函以及与快递信息系统对接获取律师函的送达状态以实现订单追踪等,实现了律师函的信息化流程管理,大量节约了人工成本并提高发送效率,尤其在面向具有标准化业务、需要批量发函的领域具有独特优势。

律师函既可以在接受委托后单独出具,也可以在法律顾问或诉讼等律师业务中依据法律服务合同约定出具。笔者认为在出具律师函过程中一般应考虑采取如下制函程序:首先,根据具体案情在了解客户需求后向委托人告知律师函的形式、功能和作用,使客户能够了解是否存在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的需求并知晓律师函的作用。其次,接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并由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法律服务的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再次,如因业务需要,承办律师与委托人制作谈话笔录,将告知内容、委托权限及出具律师函过程中委托人对提供的材料承担法律责任等情况留痕存档备查。再再次,律师对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一般以形式审查为主,如因业务需要或者委托协议有特别约定,承办律师可进行必要的调查审核。最后,制作律师函,由承办律师签章,律师函内容经当事人确认后由律师事务所审核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并发函。

形象在能力之先,形式在内容之先,程序在实体之先。致函对象收到律师函后首先看到的是律师函的形式,律师函应根据发函目的照顾致函对象的阅读体验,以促成实现发函目的。虽然律师函没有固定形式,具有灵活性,但同时作为一种实务类律师文书,总体上应庄重、美观,也应符合法律事务文书制作过程中的结构完整、要素齐全、用语准确等要求。从版式和格式方面来讲,因律师函多用于需要致函对象回复的场合,也出于强化阅读体验的考虑,故可合理利用页眉、页脚,设计律所信息及发函律师的联系方式等。内容及结构方面,应具有首部、正文、尾部的文书结构。首部包括发函律所的名称、标题及函号、致函对象等要素,标题可根据需要归纳发函主旨确定副标题或将该主旨融合入标题之中,有明确特定致函对象的需要进行列明,而对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声明类律师函则无需列明。在正文撰写中,应对委托来源和委托事项首先予以表述,正文主文中根据不同发函目的和函件类型进行合理设计,引用证据材料应写明来源并可以消极隐藏方式声明对材料真实性的责任豁免,引用法律规范应写明全称并加书名号。尾部落款应有律师签章及律所印章,并注明律师联系方式,为体现庄重典雅的表达效果,日期使用汉字数字。至于字体、字号及字间距、行间距、页边距等排版标准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律师函应行文简明扼要,单页律师函更显简洁、利索。

律师函的送达与诉讼送达的法定性不同,具有灵活性。一般来讲,不追求产生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效果的律师函,可采取能够使致函对象知悉的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送达,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直接送达、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工具送达以及EMS邮寄、挂号邮件等形式,只要对方能够知悉,就产生了律师函发送的形式目的。只有在通过律师函的形式以期达到某种法律效果,比如中断诉讼时效、债权转让通知等的场合,因这些法律事实有可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那么,有必要采取符合法定形式和法定标准的方式送达,以避免无法产生相应法律效果的风险。

三律师函业务虽是一把独门利剑,但既可克敌制胜,也可能使律师或律所承担法律责任或引起纠纷。根据常识,只要存在社会关系就存在着产生矛盾纠纷的潜在风险,而依据法理,受法律规范的社会关系存在着潜在的法律风险,同理,律师函业务对律所和律师本身来讲也存在着潜在的法律风险,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因认为律师函侵权所产生的争讼案件。

在律师函业务中,既产生了律所、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法律服务合同关系,也产生了与致函对象之间的发收函关系。并非所有的业务纠纷都导致法律责任和法律风险,从大量的投诉查处与行业惩戒案例来看,业务纠纷发生的根源在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水准、律师业务能力水平以及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当事人的素养表现和复杂的社会因素等多方面,其中一部分属于非法律属性的纠纷,而笔者在这里所陈述的是律师函业务的法律风险,通过对该种风险作一简要探讨,以抛砖引玉,引起重视。

律师函的出具系执业行为,因执业过错造成损失的,由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律师对执业过错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事务所在赔偿后有权对当事律师行使追偿权。[8]律师函业务产生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服务合同违约法律风险及与致函对象或关联人员之间的侵权法律风险,而风险防范的根本途径是依法依规审慎执业。

从律师函业务中的合同违约法律风险上来看,主要产生在意图达到一定法律效果的律师函,因执业过错或其他原因,导致没有达到该法律效果。例如中断诉讼时效的律师函,在当事人于诉讼时效期间内尚没有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愿而意图通过律师发函阻断诉讼时效而达到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目的的场合,如因律师执业过错导致没有达到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效果且在债务人提出了诉讼时效抗辩后使债权人丧失了胜诉权的情况下,则发函律师承担着相应违约法律风险。这就要求律师发函时严格按照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的规定,[9]以使发函达到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的法律标准,从而防范相应法律风险的发生。

从律师函业务中的侵权法律风险来看,律师函的出具不能非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在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律师函的出具行为存在侵权法律风险,例如对信息的披露失实导致相对方商誉或个人名誉受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