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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葡萄繁殖材料植物检疫要求

发布于 2020年06月22日

[摘要]本标准对葡萄繁殖材料上的有害生物进行了风险分析并提出了明确的植物检疫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进境的葡萄繁殖材料。
1范围
本标准对葡萄繁殖材料上的有害生物进行了风险分析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进境的葡萄繁殖材料。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葡萄繁殖材料 
用于繁殖的葡萄藤、插条、带根嫁接苗、组培苗、接穗、接芽、砧种子、花粉等形式的植物材料和产品。
2.2葡萄繁殖材料上的有害生物
植物病毒、类病毒、细菌、真菌、线虫、昆虫等有害生物。
3有害生物风险分析
葡萄繁殖材料有害风险分析按照FAO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指南和《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程序进行。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了限定的有害生物名单,并对这些有害生物采取相应的植物检疫措施。葡萄繁殖材料上限定的有害生物名单(包括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4入境前的要求
4.1入境前的许可
葡萄繁殖材料的货主或其他代理人首先要获得葡萄繁殖材料的进口许可。
4.2首次产地预检疫
中国检验检疫主管部门将派检疫人员赴出口过产地考察,考核有关检疫性有害生物非疫区或非发生生产地区和低度流行区建立的额情况。考察产地有害生物的发生和防治情况。对葡萄繁殖材料的种植者和生产场所进行认可。
4.3葡萄繁殖材料的来源和田间环境卫生
4.3.1葡萄繁殖材料的来源
葡萄繁殖材料,其最基础的繁殖此材料应来自出口国方认可特定的种苗选育机构。其健康状况和遗传学背景业已经过严格的筛选和甄别。
预繁殖材料要具有合格的认证标签。出口国应将新品种的选育及病虫害检测报告交中方备案。
4.3.2葡萄苗的繁殖基地和田间生产苗圃应是认证合格的,在出口国的官方植物保护组织注册,并经中国检验检疫主管部门和出口国的官方植物保护组织共同指定。具有葡萄生产许可证。出口国的官方植保组织每年应向中国检验检疫主管部门提供这些预繁殖基地和田间生产苗圃的名单和种植地的编号。以及在生长季节所进行的有害生物检测和防治报告。
5口岸检验要求
进境的葡萄繁殖材料。应具有健康合格的认证标签、出口国官方植物检疫证书和进口许可检疫审批单。除要满足出口国葡萄繁殖材料健康街生产要求外。出口国应严格按照中国的检疫要求进行检疫,保证不带有任何中方关注的限定的有害生物。
6入境后的隔离要求中方将对进境的葡萄繁殖材料进行抽样检查 ,必要时,部分样品送至国家隔离检疫圃或中国检验检疫部门认可的检疫设施中进行检疫。用于科学研究目的的葡萄繁殖材料,除非有中国部门许可。否则在研究工作完成后葡萄繁殖材料做销毁处理。
7其他要求
如果不能满足上述要求,不能讲葡萄繁殖材料携带有害生物的风险降至可以接受的水平,则禁止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