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完成第一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
对全国第一批申报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的区县进行全覆盖式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示范县名单。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申报区县持续推动改革工作
完成第一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
对全国第一批申报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的区县进行全覆盖式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示范县名单。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申报区县持续推动改革工作,力求取得实效,并提炼出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做法,促进交流学习借鉴,鼓励更多的区县参与示范创建。
创新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管护机制。
制定印发意见,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落实小型水库巡查、管护人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发挥中央财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的导向作用,培育小型水库管护市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管好用好中央财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补助资金。
开展2020年度中央财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各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商财政部门,落实中央补助资金,并争取加大省、市、县各级财政投入;要抓紧制订完善本地区维养定额标准和巡查人员补贴标准,按时将年度投资计划、每季度末投资进度等报送水利部。
组织实施小型水库巡查管护人员培训。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小型水库巡查管护人员业务培训的通知》(办运管函〔2019〕532号)要求,根据小型水库管理的特点和实际需求,组织实施分级培训,及时报送培训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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