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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解读法律条文的方法

发布于 2020年04月29日

[摘要]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的重要价值之一,就是解释法律条文,从相对客观中立、疑罪从无、罪刑法定的立场,着手对涉案法律条文进行解释。
中文博大精深,用中文书写的法律条文往往非常复杂,给法律人留下很大的解释空间。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是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措施、定罪量刑的最终依据,都是法律条文。侦查机关根据他们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审查涉案人员是否涉嫌犯罪,是否要立案调查,是否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检察机关根据他们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应当批捕,是否要提起公诉;法院根据他们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审查决定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应当判处何种刑罚。他们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可能是正确的,但不一定是正确的。
刑事辩护律师如何解读法条?

的重要价值之一,就是解释法律条文,从相对客观中立、疑罪从无、罪刑法定的立场,着手对涉案法律条文进行解释。既要根据刑法理论、刑事诉讼法理论等来解释涉案相关的法律条文,也要结合涉案犯罪事实,来解释如何适用法律,相关法律条文在涉案犯罪事实中该如何解释和运用等问题。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例如,在谢某等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一案中,谢某向他人购买了几株黑松,谢某听说这都是台湾来的日本黑松。后来,侦查机关将他抓获归案,指控谢某涉嫌的罪名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为了证明涉案黑松是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侦查机关委托某植物园物种鉴定中心,对涉案黑松的物种进行鉴定,该植物园鉴定中心出具了一份《物种鉴定意见》,鉴定结果显示,涉案的松科植物,属于日本黑松。公安机关、公诉机关用这份《物种鉴定意见》来证明涉案的动植物来自于疫区,是国家禁止进口的动植物,因此,被告人谢某的行为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根据农业部1997年7月出具的农业部72号公告《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因松材线虫等疾病禁止从亚洲的朝鲜、日本、香港、澳门,欧洲的法国,美洲的加拿大、美国,进口松属植物。
该法规禁止进境的对象,究竟是日本黑松这个物种,还是从日本进口来的日本黑松呢?公诉机关和辩护律师有截然不同的解释。而恰恰就是对法条的不同解释,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
公诉机关认为,农业部1997年7月出具的农业部72号公告《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因松材线虫等疾病禁止从亚洲的朝鲜、日本、香港、澳门,欧洲的法国,美洲的加拿大、美国,进口松属植物。日本黑松属于日本的松属植物,因此,只要是日本黑松都要禁止进口,被告人谢某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认为,日本黑松这个物种,除了日本之外,很多其他国家和地区都有种植,法律规定禁止的是来自于疫区的日本黑松,而不是禁止所有的日本黑松这个物种进境。
农业部第72号公告规定:“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为防止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根据所掌握的国外疫情情况,修订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现予发布执行。”其中,《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禁止下列各物进境:(一)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二)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境)外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并可能传入中国时,根据情况采取下列紧急预防措施:(一)国务院可以对相关边境区域采取控制措施,必要时下令禁止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或者封锁有关口岸;(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公布禁止从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名录。”
仔细研究理解上述法律条文,可知农业部的72号公告、《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所制定的依据、上位法,也仅仅规定禁止疫区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口,没有宽泛到疫区有的动植物物种。那么,72号公告、《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的规定,从立法原理、法理解释上,也不可能超越上位法规定禁止进口物品的范围,不可能从禁止疫区的动植物,扩大为禁止疫区的动植物物种。动植物和动植物物种的区别就是,疫区的动植物,只有疫区有;疫区的动植物物种,不止疫区有,其他地方也有。因此,72号公告,禁止从日本等疫区进口日黑松,并不是禁止进口日本黑松这个物种,而是禁止进口日本的日本黑松。
因此,《物种鉴定意见书》虽然鉴定出涉案的植物属于日本黑松,但日本黑松只是一个物种的名称,并不是日本独有的,在中国台湾、中国东北、越南等地,也都有日本黑松这种松科植物。《物种鉴定意见书》与被告人谢某等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的指控之间,不具有关联性,涉案《物种鉴定该意见》不能证明涉案黑松来自于疫区,涉案黑松究竟是不是来自于国家禁止进口的疫区,无法确认。因此,谢某依法不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