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乌鲁木齐紧固件批发汇总到零部件产业对外开放力度逐渐加大、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对外公布十年来,《指导目录》先后修订了四次。对比四次修订版本,记者发现国家在汽车零部件产业方面不断放宽外资准入
汇总到零部件产业对外开放力度逐渐加大、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对外公布十年来,《指导目录》先后修订了四次。对比四次修订版本,记者发现国家在汽车零部件产业方面不断放宽外资准入,在关键零部件领域,鼓励投资项目越来越细化。作为外商投资的重要指导纲领,《指导目录》在促进我国汽车及零部件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压力和挑战。
十年变化有三一是鼓励投资项目总数增多,放宽外资准入。经过4次修订,《指导目录》减少了对外资在中国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投资限制。在鼓励投资项目上,2004年零部件产业总条目为7条,自2007年起鼓励投资项目增加至16条,2011年与2015年虽然条数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各条目涉及的关键零部件和关键技术越来越细化。在限制投资项目与禁止投资项目上,通过减少条目增大开放力度。如2004年限制投资项目有3条,2007年减少至1条,2011年与2015年则完全放开。
二是减少“限于合资、合作”规定,转变外资管理方式。《指导目录》自2007年起,在鼓励投资项目上,对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设置有限制合资、合作的规定。但此项规定也在逐年放开。2007年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中限制合资、合作的条目是3条,2011年此类别减少至2条,2015年此类别仅剩1条。
三是零部件各个细分领域鼓励投资项目增多,更加细化、更有针对性。在关键零部件及关键技术方面表现为,技术条目增多且全部放开,没有设置股比限制;汽车电子开发方面,高科技电子集成技术、电子控制系统、车载电子技术等开放力度加大;发动机制造方面,对更多前沿技术放开限制,其中,汽油发动机升功率限制由不低于50KW修订为不低于70KW;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从无到有,而且在关键核心电池设有股比限制,要求外资比例不超过50%;可回收再生项目逐步增多,体现国家鼓励外资带动零部件产业朝着绿色、环保、节能的方向发展。
此外,另有一位业内人士提出,国内零部件企业应该真正实现联合发展,如同国际零部件企业一样,在行业内形成稳定的寡头竞争格局,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形成与国际零部件企业相抗衡的竞争优势。企业自身则要学习外资企业适时根据发展情况调整发展战略,剥离非核心业务,通过兼并重组扩大核心业务,集中发展优势资源。如此,才能打好翻身仗。经过我的介绍,你懂了吗?如果你觉得我的分享对你来说有很大的用处,并且能够让你应用到你的生活中去,还想了解更多的小知识,就登陆我们的官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