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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劳联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西安劳务外包派遣选择陕西劳联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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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劳联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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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形,公司为离职员工继续缴社保费,可能要受罚!

发布于 2019年09月18日

[摘要]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才能以职工身份参加企业职工的相关社会保险。而生育保险的享受主体,要么是企业女职工本人,要么是企业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

一家玩具厂的女职工周某要辞职

由于已经怀孕

她还想将来生产时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于是,她要求与公司达成协议

玩具厂

女职工周某

我希望辞职后,公司能继续给我缴纳生育保险费,直到我享受完生育保险待遇。

玩具厂

人力资源部经理

可我听说这样操作涉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有受行政处罚风险,这利害关系我必须先了解清楚。

问:人力资源部经理的回复是想帮公司逃避责任,还是这样操作真的不合法呢?

解答分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才能以职工身份参加企业职工的相关社会保险。而生育保险的享受主体,要么是企业女职工本人,要么是企业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

☑本案中,周某一旦辞职,就意味着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双方社会保险关系自然也就不再存续,周某也就不能以该公司职工身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如果公司按照周某的要求操作,则涉嫌与员工串通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人社部门查实后,将责令相关责任人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并按照骗取金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进行罚款。如果公司的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由-陕西劳联公司为您提供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