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市场主体数量迅猛增长。市场主体数量激增的同时,一些问题接踵而来,“注销难”就是其中之一。通过对当前市场主体退出情况的调查研究,“注销难”是一个综合性问题,并非登记机关一家之责。
“注销难”一般表现为经营者不知注销、不愿注销、不会注销三类情形,本文分情况探析解决路径。
1、针对经营者不知注销的情形
在登记注册一线工作过程中,笔者随机访谈了大约30位创业者,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仅1人,年纪较大的农村创业者占比较大。这类创业者对办理注销缺乏认识,多数认为自己开的公司停业了,就和自己没关系了。
针对上述情况,一些地方在总局指导下主动清理“僵尸企业”,创新方式方法,使这类市场主体无须申请而“被动注销”,但这样的做法也面临一些问题。
2、针对经营者不愿注销的情形
一些经营者存在拖欠税费,欠缴社保、公积金等问题,或者存在劳动纠纷、商业纠纷等问题,不依法缴清各项税费,不接受相关行政处罚,就不能办理注销。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选择了不办理注销,也不再经营。很多经营者认为,与掏出真金白银相比,不注销实在不算什么大事。
针对不愿注销的企业,登记机关没有职权和能力强制其注销。即使强制其注销,也可能因为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而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3、针对经营者不会注销的情形
现实中,一些经营者也尝试办理注销,却因为不懂法、不懂财税知识,而最终放弃了注销。必须正视的现实是,办理市场主体注销,尤其办理公司制企业的注销,是一项严肃的法律事务,而不是零门槛业务。在办理注销登记前,企业至少要结清在银行、社保、税务等部门的业务,这些业务的办理需要相当专业水平,“注销难”主要也是难在这些业务的办理上。
在解决“注销难”问题方面,一些地区进行了很多具有前瞻性的探索,比如指导登记代理行业依法办理相关业务、建立行业协会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建立代理机构名录并向社会公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让代理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为群众服务等,这些举措有效解决了企业“注销难”及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