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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圣泉律师讲解离婚房产分割案例,丈夫为情妇买房妻子离婚分得房产

发布于 2013年08月02日

[摘要]汤圣泉律师讲解离婚房产分割案例,丈夫为情妇买房妻子离婚分得房产。汤圣泉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纠纷、遗产继承纠纷、涉外婚姻纠纷,承办了大量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汤圣泉律师讲解离婚房产分割案例,丈夫为情妇买房妻子离婚分得房产。汤圣泉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纠纷、遗产继承纠纷、涉外婚姻纠纷,承办了大量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网友提问】

我丈夫是建筑包工头,近几年生意较好,手里颇有几个钱后,便嫌我年长色衰,不解风情,遂在不同的地方分别买了两套商品房,给自己的情妇居住。2010年,又公开和情妇居住在一起。2012该情妇生育一子,竟然公开摆宴席我是后来听人家说的时候才知道的于是我打算离婚,并提出要求分割我丈夫购买的两套商品房我丈夫听后,虽同意离婚,但不同意我对其购买的两套商品房进行分割,我如今已经向法院起诉,法院是否会支持我的请求?

【南京离婚律师解答】

    根据你所述的情形,该套房屋是在你们夫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收入购买的,故你和你丈夫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你丈夫虽是为了给情妇居住才购买房屋,但未进行赠与,故情妇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属于你和你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故你有权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