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和保险措施
觉得在空中运行的游乐设施的旅客部分的整体结构应当坚固可靠,其重要部件和部件应当采取保险措施。
吊运旅客不得少于两条钢索或钢链。必须考虑与座位区的连接,以保持断开时的平衡。
封闭的驾驶舱门1M以上地面,在非封闭的驾驶舱入口和出口堵塞,还应该有安全的锁定装置。
游乐设施运行期间突然停电或者设备故障,危及旅客安全的,必须配备自动或手动应急停机装置。
在游乐设施运行失败后,游乐设施应采取措施减轻旅客的负担。
2.人体安全装订装置
游乐设施运行时,可以在乘车时移动或碰撞,也可以投掷或滑出,必须为乘车者设置约束装置。对高风险的游乐园设施,必要时应考虑两个独立的绑定装置。可使用安全带、安全杆、安全杆等。
装订装置:应可靠、舒适,与旅客直接接触的部件应有适当的柔软度。该绑扎装置的设计应防止对乘客的某一部分造成束缚或压缩,并应易于调整和操作。
安全带:可单独用于轻微摆动或缓慢升降速度,不翻转和不抛出危险设施,使用安全带时应配备辅助手柄。对于有源装置,安全带可作为辅助约束装置。
安全压杆:当游乐设施运作期间有可能会将骑手抛出时,必须设置相应类型的安全压杆。安全压杆本身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锁定力,以确保游客不会被抛出或脱落,并将一直锁定,直到设备停止运行。
3.安全围栏及平台的安全规定
觉得在出入口设置安全栅栏,在出入口设置导向栅栏。标准平台上应该有防滑措施。
安全门应与旅客向同一方向打开(特殊情况除外)。为防止关门时手部受损,门框与柱之间的间隙应适当,或应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旅客出入口不得高于站台300毫米。其他游乐设施的出入口与月台之间的高度应容易上下。
4.其他安全要求
游乐设施(特别是儿童游乐设施)应在有需要时,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分为四种:禁止标志(红色)、警告标志(黄色)、指示标志(蓝色)和提示标志(绿色)。
在乘客可以到达的地方,不允许有锋利的边缘、尖角、毛刺和危险的突起。
游乐设施经过的涵洞,应当用不易脱落的材料制作,并牢固固定装饰。
乘客人数必须在乘客区标出。严禁超载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