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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金壕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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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四分钟受到处罚,绵阳装修公司问你怎么看?

发布于 2019年05月18日

[摘要]绵阳装修公司就近日一学院学生因迟到4分钟而受到严重处罚事件想问你的看法是怎样的?

绵阳装修公司

       公司就近日一学院学生因迟到4分钟而受到严重处罚事件想问你的看法是怎样的?

      近日,一张以惠州学院为名头,加盖惠州学院体育学院公章的通报在微博上流传。通报显示:“2019年5月14日下午第5、6节《青少年发展与学习心理》2018级某学生迟到4分钟,在本科审核评估期间严重的影响到学校的规章制度,根据学校的规定,给予开出(除)学籍处分。鉴于本人初犯并认识态度较好,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大学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评先、入积极分子、入党等一票否决。”
       5月16日晚,惠州学院发布《关于我校体育学院所涉网上一则学生处分“通报”调查情况的说明》称,该校体育学院该生当日迟到情况属实,但网上流传的处分通报“纯属辅导员张某某个人行为”。
该说明显示,“经查,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5、6节,体育学院辅导员张某某发现学生黄某某上课迟到4分钟。张某某考虑在多次强调课堂纪律后仍出现该现象,为声张纪律重要性、警示其他同学,便自行起草一份所谓对学生的处分‘通报’,继而将未经审批而加盖公章的‘通报‘拍照发给学生黄某某。”
      校方近期将召开辅导员会议,5月17日上午,惠州学院宣传部部长金伟老师向澎湃新闻证实了上述“情况说明”的真实性,并称辅导员是为了强调课堂纪律、警示同学而自行起草了处分“通报”。
关于“通报”中加盖的惠州学院体育学院公章,金伟称:“他(辅导员)没有盖章权力。”据金伟介绍,辅导员张某某起草“通报“一事,体育学院领导均不知情,盖章一事也未经体育学院办公室主任同意,而是在主任外出参与培训期间由办公室另一位老师为其盖章,“估计他们内部管理有漏洞”。金伟表示,“通报”流传开来后,涉事辅导员主动联系体育学院书记汇报事情真相,承认个人错误。
       就学生上课迟到一事本身,该校宣传部表示“学生违反纪律在先”,违纪行为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一定处分,但辅导员自拟“通报”提及的《惠州学院学生手册》2018版中《惠州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惠院发﹝2017﹞199号)第二章第七条第六项,与“学生迟到违纪”情况并不对应。金伟表示,学校近期则召开辅导员会议,将要求辅导员在学生管理过程中依法依规根据学生手册具体要求进行违纪处分,“辅导员自己要知道学生手册的实用性,不能随便拿一个条例对应一个和条例不相关的错误行为”。
       针对此事件只认为不因因为个人原因而做如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