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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点

发布于 2019年03月13日

[摘要]你知道在购房中要注意哪些问题?在遭遇房产纠纷后又该怎样有效的维权呢?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很多人在法律知识方面还是很薄弱的。今天,陕西泾阳县民事代理律师任凡将房产纠纷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给大家分享一下。

你知道在购房中要注意哪些问题?在遭遇房产纠纷后又该怎样有效的维权呢?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很多人在法律知识方面还是很薄弱的。今天,陕西泾阳县将房产纠纷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给大家分享一下。


1、定金可不可以退?

“订金”与“定金”是不同的法律概念。这是开发商欲规避法律责任的惯用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开发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签完合同价格变化 可以反悔吗?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从法律上讲,开发商降价对老业主来说是很难维权的,这属于房地产交易的风险。除非合同有约定,如果签合同时开发商有书面承诺,承诺不降价,或若降价就赔偿业主损失,这样就可以获得赔偿。打砸售楼处只能徒劳无果,甚至会构成犯罪。

3、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有啥风险?

1)业主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

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

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设强制拆除。

4、广告与实际不符是否要承担责任?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但是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除外。

《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

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以上几点小知识就是由陕西泾阳县民事代理律师任凡为您分享的,如果您的身边还有其他需要咨询或者处理的民事案子,可以随时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