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江西国蓄能源有限公司吉安光伏发电工程,吉安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吉安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吉安并网光伏发电工程,吉安光伏发电

联系资料

江西国蓄能源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江西省 吉安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1830*******
传真号码:
暂无
联 系 人:
王诚坚
移动电话:
1830*******
电子邮箱:
暂无

吉安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分享2018年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发布于 2018年06月06日

[摘要]吉安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公司分享2018年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本篇文章吉安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分享2018年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本篇文章分享2018年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扶贫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逐步退坡的要求,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决定调整2018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二、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四、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并于每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五、鼓励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光伏发电就近消纳配电价格改革和市场化招标定价试点,逐步完善通过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

  六、上述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江西国蓄能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光伏发电,,以及光伏发电设备批发销售的公司,本公司服务于吉安、南昌、赣州、上饶等江西地区,本公司诚信经营,品质保证。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