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唐山女护士路边抢救倒地男子的视频引发众多网友热议。除了有不少网友点赞,也有一些专业人士提出了质疑。质疑的声音认为,女护士对倒地男子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急救,这种急救方法只能在病人呼吸和心跳骤停的情况下使用。救人的女护士来自唐山市工人医院。她告诉记者,施救前确认这名男子已经没有心跳和呼吸。
专业人士提出的质疑,表面看有一定的道理。因为胸外心脏按压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心跳,当患者尚存心跳时,这种急救方式就没有意义,甚至帮倒忙。
尽管如此,这个质疑仍然存在问题。不在现场的人,怎么知道这名护士当时的判断不正确?有时候,心跳微弱和心跳骤停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线,当处于两者的临界点时,或者当心脏偶尔停跳、心脏传导阻滞、心脏纤颤时,仅凭触摸心脏和大血管等徒手操作很难做出完全正确的判断。其次,质疑者以患者还能摆手做动作,就认定患者的心跳没有停止,这也缺乏足够的依据,不仅“摆手做动作”的力量来自哪里还有待探讨,而且人在心跳骤停之初或疑似心跳骤停时会出现什么反应,也不能仅凭主观猜想下定论。
退一步讲,即使这位护士的确存在判断不清的现象,那也被法律所允许,不应该受到指责。2017年3月新修订的《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个被俗称为“好人法”的条款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对可能出现的急救错误给予包容。更何况护士经过了比较规范的急救知识培训,而这位护士在现场的动作也颇为娴熟,用主观推断的方式对她的急救动作进行挑刺,就是在吹毛求疵。
在路边急救方面的价值次序是,首先应该鼓励更多人敢于向突发急病的患者伸出援手,其次要鼓励更多人多学急救技能以便善于急救,最后才是希望急救能够做到精准无误。当敢于急救和善于急救的人还不多时,应该以鼓励更多人参与急救和提升他们的急救常识为主,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之下,要求急救时做到精准无误,则不仅很不现实,而且会吓走一些有心急救的人。可见,这个质疑既不属于理性的专业讨论,也不利于弘扬见义勇为的社会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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