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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婚姻法最新规定:离婚时,这3类财产不再平分!

发布于 2018年04月28日

[摘要]婚姻自由是我们公民享有的合法权利,其包括结婚自由以及离婚自由。一般情况下,夫妻感情破裂,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对于财产、抚养权等离婚带来的系列问题,一般也系双方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由法院依据《婚姻法》进行判决。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从今年开始,离婚的时候,这三类财产不能再分割了!
  婚姻自由是我们公民享有的合法权利,其包括结婚自由以及离婚自由。一般情况下,夫妻感情破裂,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对于财产、抚养权等离婚带来的系列问题,一般也系双方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由法院依据《婚姻法》进行判决。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从今年开始,离婚的时候,这三类财产不能再分割了!

第一类:婚前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中如何对财产的归属做出明确的划分是十分有必要的,婚前个人财产究竟有哪些?婚前财产在婚后有无变化,会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在而发生转化?其实,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比如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等,都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这部分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能进行分割。

第二类:结婚前或结婚后接受的赠予,并且赠予人声明赠与给夫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在婚姻法中,一方赠予另一方的财产通常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这部分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进行分割的。

第三类:结婚前夫妻双方为结婚准备的各种财产和彩礼!
婚前财产主要是针对夫妻双方,在结婚前为结婚做准备时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买房、彩礼等等。虽说结婚前的一切都很美好,但是真正到感情走到尽头,需要对这些财产进行归属问题讨论的时候,就比较麻烦了。一般彩礼是属于赠与行为,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赠礼方出现某些特殊情况,需要返还礼金。但是,夫妻就结婚而准备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能分割。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走到一起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