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刘四国律师1刘四国律师(电话:18501285838)是北京诈骗案律师,北京诈骗辩护律师,北京合同诈骗律师,北京

联系资料

刘四国律师1
所在地区:
北京市 北京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185-*******
传真号码:
暂无
联 系 人:
刘律师
移动电话:
1371*******
电子邮箱:
暂无

北京信用卡诈骗纠纷律师一定要找专业的

发布于 2018年03月22日

[摘要]北京信用卡诈骗律师刘四国【***】,专业,有多年的经验,北京经济诈骗律师。北京盈科信用卡诈骗律师——刘四国。

                                                   北京诈骗案件律师找专业的很重要

          什么是诈骗行为?

          诈骗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刘四国律师这样认为: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诈骗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诈骗行为。

目前常见的诈骗行为有:

        诈骗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诈骗行为。诈骗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诈骗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