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网友提问:订婚约就必须结婚么?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对于离婚案件中的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等问题的处理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咨询热线:***
【网友提问】
我是由双方父母“指腹为婚”与同村汤某自小就订了婚约。现在快到结婚年龄了,但汤某不是我的意中人,他好吃懒做,不爱劳动。现在连我的父母也后悔这门亲事。请问,订婚就非得跟他结婚吗?
【南京婚姻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男女妇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才是结婚的法定程序。婚姻法没有关于婚约的规定,所以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你父母用“指腹为婚”的做法为你订婚的做法是不严肃的和错误的。对方既然不是你的意中人,你完全可以明确的向对方宣布废除婚约,不须征得对方及家长的同意,不必经过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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