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南京离婚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离婚官司律师,南京涉外离婚,专业的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欢迎前来洽谈!

联系资料

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
所在地区:
江苏省 南京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025-*******
传真号码:
025-*******
联 系 人:
汤圣泉律师
移动电话:
1891*******
电子邮箱:
***gsq213@163.com***

南京网友提问:订婚约就必须结婚么?

发布于 2013年07月02日

[摘要]南京网友提问:订婚约就必须结婚么?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对于离婚案件中的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离婚小孩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咨询热线:***

南京网友提问:订婚约就必须结婚么?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对于离婚案件中的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等问题的处理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咨询热线:***

【网友提问】

我是由双方父母“指腹为婚”与同村汤某自小就婚约。现在快到结婚年龄了,但汤某不是我的意中人,他好吃懒做,不爱劳动。现在连我的父母也后悔这门亲事。请问,订婚就非得跟他结婚吗?

南京婚姻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男女妇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才是结婚的法定程序。婚姻法没有关于婚约的规定,所以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你父母用“指腹为婚”的做法为你订婚做法是不严肃的和错误的。对方既然不是你的意中人,你完全可以明确的向对方宣布废除婚约,不须征得对方及家长的同意,不必经过人民法院。

 

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专业的解决离婚案件中的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离婚小孩抚养等问题的权威服务机构,打造高端婚姻法律服务,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解决方案。努力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解决方案。

咨询热线:***

***

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