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体检确诊感染艾滋病病毒
2017年4月,谢鹏应聘到内江市一家公司上班。他的入职体检结果出来后,引发了一场劳动争议纠纷。
内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查明,谢鹏2017年4月7日应聘到公司工作,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5月9日,公司安排谢鹏进行入职体检。6月6日,内江市六医院正式出具“体检不合格”报告;6月9日,公司以“申请人体检不合格,不能聘用申请人”为由,解除了双方劳动关系。从4月7日至6月9日,谢鹏工作时长2个月零3天,共获得劳动报酬11879元,未签书面劳动合同。
谢鹏称,上班一个月后,他通过了试用期考核,但公司仍未跟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是要求他进行入职体检。后来复检结果出来,医院电话通知了他。
“我大哭了两天,之后该吃就吃,该喝就喝了呗。”谢鹏说,此后公司让他回家休养治病,7月底支付3000元工资后,公司就再也没给他付工资,也未安排工作任务。
公司方面则称,谢鹏上班一个月后接受入职体检,后来医院通知他去复查,他起初不肯去,直到半个月后才完成复查。复查结果出来后的6月9日,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告诉谢鹏,由于体检不合格,不能聘用他,当天办理了相关手续。
丢掉工作后,2017年11月,谢鹏向内江市劳动仲裁委提交了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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