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
2017年第2期 (总第143期)
交通运输排放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成因之一,根据国务院《大气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部门职责分工,交通运输部坚持绿色发展方
向,通过结构优化、技术进步和强化管理推进节能减排和资源集约
节约高效利用,推动形成交通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采取多项措施
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期刊登部分内容,
以供参考。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大气污
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部门职责分工,以绿色低碳交通体系、船舶减
排、智慧交通、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等为抓手,不断推动绿色低碳交
通体系建设,促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大力推进城市绿色出行,建设绿色低碳交通体系。()
一是加快
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2016年,交通运输部颁布了《城市公共
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在北京、天津、石家庄等京津冀区域主要
城市推进“公交都市”示范工程,鼓励采用公共交通及自行车慢行
等交通绿色低碳出行。二是开展绿色交通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最
近5年,交通运输部在京津冀地区实施完成了北京市、保定市绿色
交通城市示范创建工作;目前正在组织实施天津市、邯郸市、廊坊
市绿色交通城市示范创建工作,努力提升京津冀地区主要城市交
通运输绿色发展水平。
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推动船舶节能减排。环渤海(京津冀)
区域是我国沿海港口分布最为集中的三大区域之一,年货物吞吐
量超过24亿吨,占全国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的1/3,每年进出港
船舶超过100万艘次。
2015年,交通运输部印发了《船舶与港口
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和《珠三角、长三
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在国内首次
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靠港船舶使用低硫燃油或采取尾气处
理、靠泊使用岸电等等效替代措施,控制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推
动船舶节能减排。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还多次组织开展船舶燃油质 量专项检查,督促船舶使用合格燃油。同时,积极配合环境保护
部、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开展了《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船舶燃料油》等标准制修订工作。
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一是推进新能源
汽车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使用。2015
年,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
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
知》,制定新能源公交车营运补助政策,加强引导新能源汽车在公
共交通领域推广使用;鼓励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使用,在实施配送
车辆通行管理中,对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从事配送业务的
企业,优先考虑给予通行便利。
二是积极推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
通,京津冀三地已累计发行“交通联合”互通卡5万余张;完成了全
国高速公路 ETC联网;支撑客运“一站式”、货运“一单制”运输组
织,推动智能化运输服务升级。
统筹规划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推动北京实施收费公路计重收
费。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交
通一体化规划》。规划到2020年,完成京津冀区域轨道交通网络
布局、港口资源整合,推进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推进多式联运、绿
色物流和城乡客运一体化,基本形成多节点、网格状区域综合交通
运输网络。一是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
,建设高效密集轨道交通
网。
2016年,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津冀二省(市)编
制了《津冀港口群集疏运体系改善方案》,交通运输部还会同中国 铁路总公司编制印发了《“十三五”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方案》,将
安排车购税资金支持天津港南港铁路工程、唐山至曹妃甸铁路等
10个港口集疏运铁路项目建设。在《中长期铁路网规划》《铁路
“十三五”发展规划》等编制中,对京津冀区域货运铁路建设给予了
重点考虑,规划了津承、津保忻等铁路。通过打造“轨道上的京津
冀”
,推进提高铁路运输比例,优化运输结构,从而减少能源消耗和
污染排放。
二是加快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建设。
积极推进首都地区环
线高速公路(大七环)最后两段通州至大兴、兴隆至三河项目建设,
其中:通州至大兴段近期可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建成通车;兴隆
至三河段正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力争2020年建成通车。同时,支
持北京市尽早实施重型柴油车六环路限行,引导过境重型柴油车
绕行,减少对北京空气质量的影响。 ()
三是推进实施收费公路计重收费,控制车辆超载超限导致的
过度污染排放。目前,北京地区仅京沪高速公路实行计重收费,其
余高速公路均按车型收费。交通运输部将加强与北京市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指导北京市按照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要求,采
用与河北省同样的方式加快实施计重收费,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减
少货车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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