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塑料篷布等塑料产品行业出台新标准
随着人们环保观念的增强以及对废塑料的需求的增多,政府已经开始出台了相关管控废料的规定。由之前的对于进口的管控变为禁止污染环境的相关政策。
《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包括:
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
禁止在居民区加工利用废塑料;
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曾经作为危险化学品、农药等受到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
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
对废塑料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禁止交给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处置;
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从2007年就被禁用的超薄塑料袋;
无符合环保要求污水治理设施的,严禁从事废缸脚料淘洗、编织袋造粒、盐卤分拣、废塑料退镀(涂)等加工活动;
新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国内回收的废塑料和进口的废塑料。尤其对于进口废料,再生行业必须切实遵守所有相关的政策,并禁止从事以下活动:
禁止将进口废纸中的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
禁止进口未经清洗的使用过的废塑料;
禁止将进口的废塑料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进口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禁止将进口废塑料分拣或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
同时规定还要求省级环保以及商务主管部门应组织核查并公布合格的废塑料加工利用的企业名单;核查发现问题的,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欢迎了解更多关于与的相关信息,欢迎前来了解咨询。